每日經濟新聞 2018-07-19 08:18:48
歐盟再下重手,針對谷歌Android壟斷一案,歐盟委員會今日正式宣布,對谷歌處以43.4億歐元(約合50.4億美元)的罰款,而在2017年,歐盟才對谷歌罰款了24.2億歐元,業(yè)界擔憂科技行業(yè)的“歐美大戰(zhàn)”一觸即發(fā)。歐盟反壟斷專員稱:“谷歌把Android作為一款工具來強化其在搜索市場的主導地位,這種行為限制了競爭對手的競爭和創(chuàng)新能力?!?/p>
每經編輯 鄭直
在手機操作系統(tǒng)領域,谷歌的安卓是絕對的王者,市場份額遠超第二名的iOS系統(tǒng)。
然而“樹大招風”,谷歌利用安卓系統(tǒng)的壟斷地位“捆綁銷售”Chrome瀏覽器的行為,招來了歐盟反壟斷調查。
歐洲當?shù)貢r間7月18日,歐盟委員會公布對谷歌的罰單,罰款金額高達43.4億歐元(約合人民幣339億元)。這筆罰款不僅是歐盟歷史上對高科技公司開出的最高罰款記錄,在美國、中國和日本也從未有過如此大的處罰力度。
然而,這還不是最恐怖的。
歐盟委員會給了谷歌90天的“寬限期”,令其糾正目前的“違法行為”。如果整改不達標,90天后谷歌面臨的罰款金額為其母公司alphabet年度營業(yè)額的5%。
每經小編(微信號:nbdnews)注意到,根據(jù)2017年營收數(shù)字,這意味著谷歌在3個月后可能再被罰款55億歐元(約合人民幣430億元)。
就在2017年,歐盟才對谷歌罰款24.2億歐元。這家美國科技巨頭頻頻遭遇歐盟“下狠手”,也讓業(yè)界擔憂科技行業(yè)的“歐美大戰(zhàn)”一觸即發(fā)。
針對谷歌Android壟斷一案,歐盟委員會今日正式宣布,對谷歌處以43.4億歐元(約合50.4億美元)的罰款。
50億美元的高額罰單,相當于荷蘭每年為歐盟貢獻的預算額,也高于美國、中國或其他國家反壟斷部門所開出的反壟斷罰單。
除了罰款,歐盟還給予谷歌90天的寬限期停止其在歐盟的“非法行為”。歐盟2016年4月認定,谷歌在歐洲移動市場濫用了其主導地位,給Android設備制造商和網絡運營商設置了不公平的限制。例如,強制手機廠商預裝谷歌服務,從而將競爭對手拒之門外。
研究機構NetMarketShare公布的今年5月份瀏覽器市場份額數(shù)據(jù)顯示,谷歌Chrome瀏覽器市場份額遙遙領先,達到了60.98%,隨后是微軟IE和火狐FireFox。在4月份,谷歌Chrome瀏覽器市場份額更高,達61.69%。
谷歌的批評者者認為,谷歌Chrome瀏覽器的超高市場份額與安卓系統(tǒng)的“排他性”有關。
歐盟反壟斷專員瑪格麗特·維斯塔格聲明稱:“谷歌把Android作為一款工具來強化其在搜索市場的主導地位,這種行為限制了競爭對手的競爭和創(chuàng)新能力。”
去年6月,歐盟已針對Google Shopping壟斷案作出了裁決,由于谷歌在搜索結果中偏袒自家服務Google Shopping,已對谷歌處以24.2億歐元的罰款。
對于歐盟18日作出的罰款決定,谷歌已經表示,將對該裁決提起上訴。谷歌發(fā)言人艾爾維尼表示:“Android為每個人都提供了更多選擇,而不是限制了選擇。我們將對歐盟委員會的該裁決提出上訴。”
對于美國科技公司來說,歐盟反壟斷調查委員會的“刀下冤魂”可以拉一個很長的清單。
縱覽歐盟歷史上對科技企業(yè)開出的反壟斷罰單,金額最高的前幾名都是針對美國公司:谷歌“包攬”罰款金額榜前兩名,英特爾、微軟、臉書分列3-6名,而亞馬遜也曾接受歐盟反壟斷調查。
那么反過來問:美國監(jiān)管者會什么時候調查過歐洲科技公司?什么時候因為歐洲科技公司的主導地位發(fā)起過訴訟?答案是,從來沒有。
這種現(xiàn)象,顯然和歐洲本土缺乏有影響力的互聯(lián)網巨頭有關。
歐盟委員會反壟斷專員瑪格麗特·維斯塔格曾經堅稱,這一系列事件只是巧合,歐盟并沒有特意針對美國科技公司。她曾在接受彭博社采訪時說:“這只是表明美國有很多強勢企業(yè)對其他地方的數(shù)字市場產生了重要影響。”
歐洲有著發(fā)達的經濟、高素質勞動力和強大的科學教育機構,歷史上無疑也是有過無數(shù)重大發(fā)明。但在移動互聯(lián)網時代,歐盟的創(chuàng)新競爭力已經遠遠落后于中國和美國。
德國人勃蘭登伯格被譽為“MP3格式之父”,網絡電話服務Skype也是由2位北歐人和3位愛沙尼亞人共同創(chuàng)辦的。在此之后,歐盟互聯(lián)網行業(yè)就再沒有影響世界的科技創(chuàng)新了。
丹麥經濟學家科克嘉德指出,歐洲的創(chuàng)新面臨技術和結構兩方面的障礙,規(guī)模過小的風險投資和嚴格的勞動法都限制了當?shù)氐脑鲩L。
在歐洲,失敗者卻會背負更加沉重的負擔,從而限制了他們進行高風險的研發(fā)活動。歐洲的破產法具有更強的懲罰性,反觀美國,破產對于很多成功的創(chuàng)業(yè)者而言已經習以為常。
“在歐洲,失敗被視作一場個人悲劇;而在美國,這卻成為了一枚榮譽勛章。
在歐洲那樣的環(huán)境中,根本無法鼓勵人們冒險,也難以培育創(chuàng)業(yè)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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