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03 01:46:22
斥資2400萬元買來的48臺礦用自卸車,開工不久就出現(xiàn)“質量問題”,這讓韓路軍、郭彪二人怎么也沒想到。而這48臺礦用自卸車銷售商——鄭州宇通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宇通集團”)旗下的鄭州宇通重工有限責任公司 (以下簡稱“宇通重工”),因此被告上了法庭。
昨日(11月2日),韓路軍、郭彪連同代理律師北京策略律師事務所訴訟仲裁業(yè)務部主任邵海松在北京召開新聞維權發(fā)布會,直控宇通重工“四宗罪”。上述人士指出,宇通重工不僅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發(fā)動機,還將處于試驗階段的產品大批量投放市場。
《每日經(jīng)濟新聞》記者昨日就上述相關問題,給宇通重工發(fā)去采訪傳真,截至發(fā)稿,公司尚未給予任何回復。不過,宇通重工代理律師路建華對“質量問題”予以否認,路建華認為,韓路軍所指的質量缺陷是在“破壞性使用”的前提下對車輛造成的損壞,糾紛的主要原因是因為韓路軍等人沒有支付銀行還款引起。其他問題,鑒于案件已經(jīng)進入訴訟階段,在法院沒有做出判決之前不好下結論。
據(jù)現(xiàn)有公開信息查詢,此案也成為了《侵權責任法》實施以來以訴訟方式要求汽車生產廠家召回有質量缺陷產品糾紛第一案。
韓路軍已于2011年1月24日向內蒙古錫林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宇通重工,以及貸款方光大銀行鄭州緯五路支行,要求宇通重工召回YT3501礦用自卸車,并要求兩被告承擔賠償責任。
韓路軍等人起訴的理由是,宇通重工出產的YT3501礦用自卸車存在重大質量缺陷,給原告造成了重大經(jīng)濟損失,且宇通重工向原告所售車型為試驗車型,無生產和銷售許可證,不能用于市場銷售。
韓路軍告訴 《每日經(jīng)濟新聞》記者,2009年3月,他們從宇通重工購買了這48臺YT3501型礦用自卸車,原本計劃在錫林浩特市用于露天煤礦的土層剝離工作。但從車輛交付使用時起,就有多輛車頻繁出現(xiàn)質量問題,板簧、平衡軸、傳動軸等關鍵部件問題頻發(fā)。
韓路軍同時給記者提供了當時現(xiàn)場拍攝的車輛照片,包括車輪傾斜、爆裂,齒輪磨缺、漏油等,用他的話說簡直就是 “慘不忍睹”,“三個月內共修了兩百多次,除了駕駛室和車廂,其他的地方幾乎都修過。”
對此,宇通重工代理律師路建華則對《每日經(jīng)濟新聞》表示,車的質量問題是很嚴肅的問題,如果沒做任何鑒定就下結論認為車的質量有問題有點武斷。
據(jù)韓路軍稱,宇通重工在發(fā)現(xiàn)此車型質量問題嚴重后主動回購了其中7臺自卸車,并于2009年6月11日,為余下41臺車輛制定了整改方案。但事后宇通重工并沒有進行有效整改。
邵海松質疑的重點是,有報道表述“更讓人意外的是,尚處于工地試驗階段的YT3501已經(jīng)實現(xiàn)批量生產,很快,另外48臺宇通重工礦用車將陸續(xù)到位”?;诖耍酆K少|疑宇通重工“將處于試驗階段的產品大批量投放市場”。韓路軍昨日也表示,據(jù)他了解,宇通重工的該類車輛當前已經(jīng)停產,僅生產了一百臺左右,而將近一半被他和郭彪采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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