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14 01:11:52
陳隆基涉嫌掏空正和股份事件有了最新進展,中國證監(jiān)會海南監(jiān)管局已經對正和股份所涉及問題進行調查核實。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王朋(化名)
·追蹤 陳隆基涉嫌掏空正和股份
每經記者 王朋(化名)
“造假+賤賣”,一直是A股市場上的一顆毒瘤,也是投資者十分痛恨的現(xiàn)象。上周,《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經過大量的實地調查后,以《造假+賤賣 陳隆基涉嫌掏空正和股份》為題進行了獨家專題報道。
數(shù)日之后,該事件有了最新進展,中國證監(jiān)會海南監(jiān)管局已經對正和股份(600759,收盤價4.40元)所涉及問題進行調查核實。
核查程序已經啟動/
早在2008年和2009年,正和股份就先后兩次將所持北京正和鴻遠置業(yè)有限責任公司 (以下簡稱鴻遠置業(yè))51%的股權,出讓給北京安捷暢達物流公司 (以下簡稱安捷暢達物流)。2012年,又將剩余49%股權轉讓給云南金山水園林綠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云南金山水),轉股所得總額為5.1億元。2010年,安捷暢達物流已將鴻遠置業(yè)51%股權轉讓給云南金山水,云南金山水將鴻遠置業(yè)全部股權收入囊中。
然而,2012年10月《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奔赴北京、昆明等地進行實地調查后發(fā)現(xiàn),正和股份在上述交易中,存在眾多觸目驚心的問題。作為交易標的,鴻遠置業(yè)握有北京繁華地段絕版商業(yè)樓盤項目,其股權價值已接近22億元,但正和股份卻僅以5.1億元的總金額將100%股權甩賣。
在這一系列交易的背后,更隱藏著不可告人的黑幕。經調查發(fā)現(xiàn),正和股份曾與安捷暢達物流進行過2.1元億股權交易,但這更可能是一筆虛假交易——安捷暢達物流不僅從未在注冊地開辦公司,且工商局網站也搜索不到任何關于該公司的信息。
實際上,賤賣資產、虛假交易都是事出有因,在繁雜交易背后隱藏著 “總導演”——正和股份實際控制人陳隆基。2009年,云南金山水成立,陳隆基旗下利嘉集團的高管吳文海掌舵該公司,而陳隆基實則是最終控制人。由此看來,正和股份之所以要隱瞞一系列的關聯(lián)交易,或許正是為了暗助陳隆基掏空上市公司。
《每日經濟新聞》上周獨家披露正和股份涉嫌賤賣資產等重大事項,引起了資本市場熱議。昨日(5月13日),記者就此事件致電中國證監(jiān)會海南監(jiān)管局,其工作人員表示,有關正和股份的新聞一經曝光,就引起了他們的關注。
上述工作人員進一步指出,海南證監(jiān)局有關部門已經啟動對正和股份的核查程序,將會對其存在的問題進行調查。目前,由于事件正處于調查之中,因而尚不能透露更多信息。待調查結束后,將會對外界進行披露,如果正和股份確實存在賤賣資產、利益輸送等情況,證監(jiān)會等部門將給予相應的處罰。
正和股份保持沉默/
隨著造假、賤賣事件的曝光,正和股份隨即陷入輿論風暴的中心,但上市公司至今未能給出相應的解釋。
“太可怕了!”一位投資者在淘股吧中如此感嘆道,而大多數(shù)投資者都對這一事件憤怒不已。有投資者質疑稱,難道正和股份其他股東和公司董事對這種事情都不管嗎,獨立董事又在哪里?
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正和股份沉默至今,依舊未向外界透露有關資產被掏空的只言片語。近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以下簡稱NBD)多次聯(lián)系正和股份,希望公司能夠正面回復相關調查質疑,以下是電話聯(lián)系實錄。
NBD:請幫忙聯(lián)系一下正和股份董秘黃勇。
正和股份工作人員 (以下簡稱正和股份):董秘黃勇和董秘辦工作人員都在出差,他們現(xiàn)在全部不在公司。
NBD:實際上,我按照正和股份所披露的聯(lián)系電話,已經致電公司很多次了,但從來沒有聯(lián)系到黃勇。很巧合的是,你們每次給出的理由都是整個董秘辦均在外出差。我有理由懷疑,董秘黃勇根本就沒有到過公司辦公,也未盡到對投資者的服務工作。
正和股份:真的不巧,黃勇確實經常出差。實際上,不僅黃勇如此,公司各部門主管高管均不在公司,他們沒有特別的大事,是不會到公司的。
隨后,記者又數(shù)次致電正和股份董事會秘書黃勇,但其手機一直處于無人接聽狀態(tài)。無奈之下,記者只有將涉及問題以電子郵件的方式傳給正和股份,但截至發(fā)稿時,仍未收到相關回復。
在上述調查報道刊登后,上海市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從股權嚴重低估后低價轉讓給殼公司,又在短短一兩年中轉回到陳隆基的實際控制下,現(xiàn)有證據(jù)已經表明,陳隆基涉嫌隱瞞關聯(lián)交易、侵害公司財產、損害股東利益、信息披露違規(guī)等行為。除非陳隆基能夠拿出足以令人信服的證據(jù)反駁前述質疑,否則,依據(jù)《證券法》和《信息披露違法行為行政責任認定規(guī)則》等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陳隆基將面臨被證監(jiān)會立案調查的可能。前述問題一旦被證監(jiān)會查證屬實,依據(jù)《公司法》的相關規(guī)定,陳隆基需要對正和股份承擔非公允關聯(lián)交易的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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